市区发放的房票可购买全市房源超市内的房子
为更好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安置需要,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日前,合肥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联合拟定房票安置推行策略。
策略明确,全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被征采集体土地上房子涉及补偿安置的,征收人可将补偿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全市统一搭建的房源超市内的房子。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房子补偿、室内装修及其附属物补偿、临时安置费及其他补助费等可计入房票票面金额。除政策另行规定以外,全市原则上停止安置房用地提供。被征收人在有效期内主动舍弃或期限届满未实质用的,原则上在本地区范围内的存量安置房中调剂安置,也可选择货币化安置。
策略明确,市区发放的房票可购买全市房源超市内的房子。各县(市)、安巢经开区自行确定房票用地区。房票实行实名制,房票持有人为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是自然人的房票持有人及其近亲属(配偶、爸爸妈妈、子女及其配偶、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作为房票用人。支持房票在同一征收项目被征收人之间互相出售,房票仅限出售一次。
策略明确,持房票可以购买新建产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车位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用房票购房的金额,不能低于房票票面金额的80%。房票票面金额不足以支付房款的部分,符合条件的房票用人可申请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持房票购买房子,符合条件的可依据契税政策有关规定享受减免。 (合肥通推广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余佼佼)
来源: 合肥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