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11月4日发布投诉状况剖析显示,2026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买家投诉497448件,为买家挽回经济损失45559万元。
  其中,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亟待加大规制、互联网+广告推送“槽点”多惹人烦、聚合经营管理模式管理过于“粗放”、提货卡经营管理模式屡遭买家诟病等八大投诉热门备受买家关注。新业态下买家怎么样维权?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上述问题和乱象,都提出了什么建议?
  互联网+广告推送“槽点”多惹人烦
  过度推送或套路推送广告不只达不到预期宣传成效,反而会减少买家体验和经营者形象。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第三季度买家反映的互联网+广告有关问题包含:点击广告自动跳转免密支付。譬如一些经营者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小额免密支付和部分银行小额买卖无短信提醒的漏洞,在各类App中植入广告链接,买家无意中点击即被跳转扣费并自动续费。
  除此之外,还有买家反映一些经营者在买家需要迅速支付或迅速做出决策的场景中植入广告,且广告内容伪装成支付或领取折扣券页面,买家没办法仔细分辨,就通过刷脸或免密支付购买了第三方虚拟商品。
  变相强制跳转广告也是买家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些App强制推送广告且没办法关闭,或默认手机稍有晃动即为赞同点击打开广告链接。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网络广告不规范推送行为不只影响买家的体验,甚至还可能损害买家选择权或侵犯买家的个人隐私。《网络广告管理方法》明确规定,网络广告应当具备可辨别性,可以使买家辨明其为广告。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网络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主任郭耀宗指出,不能以不真实的系统或者软件更新、显示错误、清理、公告等提示,不真实的播放、开始、中止、停止、返回等标志,不真实的奖励承诺等方法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聚合经营管理模式管理过于“粗放”
  什么是聚合经营呢?简单来讲,是指整理不同平台或经营者的信息,向买家提供多种产品或服务的商业模式。譬如,某地图软件集成了不少家不同平台的打车服务,一些聚合App或者平台集成了不同平台的票务公司等等。
  近年来,一些使用聚合经营管理模式的平台因为各类问题被行政部门和消协组织约谈多次,但有关问题仍然存在。譬如平台对商户信息审核不严,买家下单时经营者信息与实质提供服务经营者信息不同。
  郭耀宗介绍,有些平台怠于承担买家保护责任,发生纠纷后,平台以自己仅为信息服务提供者为由推诿不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伴随聚合经营管理模式的不断进步,其业务范围从刚开始的网约车进步到住宿、修理、门票预约等各行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经营管理模式,现在尚没办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定性和规制,其法律定位和法律责任与平台具体从事的经营行为有关。那样,一旦出了问题,买家就只可以吃哑巴亏吗?
  郭耀宗表示,依据权利与义务相匹配、收益和责任相匹配原则,聚合平台无论从事的是网约车业务、家庭修理业务,还是住宿业务或门票购买业务,对于在其平台上购买产品或同意服务的买家来讲,聚合平台都是经营者,应当承担经营者对买家权益保护的责任,应当履行好入驻商户的资质核验义务与对买家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
  摄影服务方面 买家投诉增幅明显
  在短视频和社交媒体的推进下,近年来,古装摄影在年轻消费群体尤其是女人消费群体中广为时尚,随之而来的有关投诉也渐渐增加。
  郭耀宗表示,有些企业通过免费拍摄、底价套餐吸引买家到店消费,再向其营销推广高价套餐或变相强制消费。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底价导流、“钓鱼式”营销推广手法,不只侵害了买家知情权,也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有关平台应付各类导流广告加大审核监督,准时采取屏蔽、下架等手段。对于套餐外底片,若经营者要额外收费的,应当在签订协议前明确告知买家,并在服务前与买家达成一致,防止非必须的纠纷。
来源:央视新闻推广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