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建发[2004]18号
各省、自治区经贸委(经委、商委、贸易合作厅、内贸办、财贸办)、商务厅(局)、建设厅:
为推进各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原国家经贸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建议》(国经贸贸易[2001]789号)、《关于进一步做很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公告》(国经贸厅贸易[2002]44号)和《关于加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公告》(国经贸贸易[2003]83号)。现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已基本制定完成。为了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以下简称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指导思想
商业网点规划要以打造统一开放角逐有序的产品市场体系为目的,以满足市场需要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优化市场布局和调整市场结构为主线,重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用途,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角逐,促进城市社会与经济的协调进步。
2、基本原则
(一)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商业网点建设是城市建设的要紧内容,商业网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要紧组成部分。制定商业网点规划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与人口分布、消费需要、道路交通、文化景观、环境保护相协调,与有关产业的进步合适合,促进城市功能健全和城市社会经济的进步。
(二)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当地经济进步水平相结合。要充分考虑当地区和周围区域消费水平、市场需要、现有商业网点情况,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商业网点的数目、规模、档次和业态,不搞形象工程,防止贪大求多和重复建设,并要为以后进步留有空间。
(三)商业网点规划要与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相结合。要体现大力进步各类新型零售业态,调整、提高和规范传统零售业态的需要。商业角逐不够充分的区域要增加商业网点,角逐过于激烈的区域要控制新增商业网点。要依据不同商业地区的特征,合理规划批发、零售、物流基地布局与各类零售业态。
(四)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与中小商店的存活进步相结合。大型商店在角逐中处于强势地位,如任意进步,将影响中小商店的存活。大型商店尤其是大型超市所售产品价格低、品种齐全,而中小商店贴近居民社区、购物便利。为了满足买家多层次和多元化的需要,创造更多的就业职位,应合理规划大中小型商业网点布局,促进大店与中小门店之间协调进步。
(五)规划的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的基础用途相结合。制定商业网点规划既要体现政府社会管理意图,又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要真的发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降低重复建设、盲目进步和无序角逐有哪些用途。
3、规划内容
(一)规划范围:大型零售商店、批发市场、产品买卖市场、物流基地。
(二)规划重点:一要摸清现有各类商业网点情况,并制作现有网点分布图表。二要依据以上原则,在科学剖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规划期内商业网点进步的总规模、空间布局、业态结构。在空间上,着重对市级商业中心、地区商业中心、居住区商业、郊区城镇商业和专业特点商业街进行规划。在结构上,结合空间布局对各类商业流通设施和零售业态进行合理定位。构筑布局和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市场格局。
(三)详略程度:历史比较悠久,城市格局已经基本定型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应当详细、具体一些;城市格局尚未完全定型、商业处于飞速发展期的城市,规划可以相对原则一些。
4、具体需要
(一)加大领导,明确责任。各省、自治区商务和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当地区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领导,学会规划工作进展状况,准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切实负起指导、督促、检查的责任。各地级城市商务和城乡规划部门应当落实组织机构,打造完善工作班子,充实力量,专人负责,并争取当地区财政部门给予经费支持。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商业网点建设涉及城市商务、规划、建设、工商、卫生、交通、环保、消防等多个部门。各地级城市商务和城乡规划部门要密切协作,一同组成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班子,同时应主动加大与有关部门的交流和协调,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三)科学组织,保证水平。商业网点规划涉及经济、贸易、人口、建筑、文化、历史、旅游等多学科门类,是一项科学性、政策性非常强的综合性业务。要深入实质,搞好现有商业网点普查;采取政府部门与专业机构相结合的方法,重视发挥专家有哪些用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市民的建议。使规划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力戒作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
(四)加快进度,按时完成。制定商业网点规划需要进行很多的调查、研究和论证,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商务和城乡规划部门必须要增强紧迫感,尽快拓展工作,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完成,并按法定程序上报市政府批准、发布实行。各省、自治区商务部门应于每月月底前向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报送工作进度,并在年底前将各市经批准的商业网点规划报商务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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