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几十元或上百元租下一个小格子,把产品放在里面让专人帮助售卖——被称作“格仔屋”的销售方法,近年悄然兴起,遭到很多有创业头脑的青年的追捧。
  “格仔屋”里的小世界,能否圆了大家创业的大梦想?
  “格仔屋”成“迷你店”
  “你是不是想创业而又缺少资金?你是不是开了店铺却苦于没一个展示自己产品实物的平台?目前你只须花几十元、上百元租下一个格子,就相当拥有了一间是我们的门店……”记者日前在长沙河西收到的一张广告单上,表述的语言富有感染力。广告单上所说的“格子”,就是近两年悄然兴起的“格仔屋”。
  “格仔屋”就是为客人提供物品寄售和饰柜出租服务的场合。长沙一家“格仔屋”的老板张玲说,目前不少人想创业,但要想开线下门店,租铺、装修、水电等,都需要一笔不小的投入,令不少人“有想法、无法”。“格仔屋”则是在繁华地带商铺内放置尺寸相同的“格子柜”,只须支付少量成本,就能借助格子开一个是我们的“迷你线下门店”,由“格仔屋”主人代管经营。网上的店家也可以借助“格仔屋”进行实物展示,或作为企业买卖的中转站。
  据悉,“格子”理念首创于英国,日常“格仔屋”寄售形式来源于日本。传入国内时,先是在香港、广州等沿海城市时尚,近两年在内陆甚至西部城市也渐渐兴起。
  张玲告诉记者,我们的“格仔屋”开始营业仅一周,90%的“格子”就已经租出去了,比预期出租率高得多。目前,几乎天天都有新的“格主”入住,经营状况比较稳定,每月纯收益有上万元,眼下正在筹备装修扩大实体门店。
  “一块橡皮泥,可以捏出最好看的的彩虹”
  记者在“格仔屋”看到,“格子”里寄售的产品大多为个性化的饰品等,“格主”和消费人群也大多为青年。“格仔屋就是一个浓缩的天地,给那些想创业但缺少资金的青年,与富于创造力的艺术人才提供了展示的舞台。我感觉它就像一块橡皮泥,可以捏出最好看的的彩虹。”对自己小小的“格仔屋”,张玲的评介带有几分诗意。
  就读于湖南艺术学校美术专业的小胡是这里的一位“格主”。当了解有“格仔屋”如此的实体门店可以出租后,小胡立即把自己平常在T恤衫和鞋子上手绘出精美图案的物品送到“格仔屋”寄售。因为小胡创作的图案精美且个性十足,销路很好,每月的纯收益有2000元至3000元。
  与小胡不同,在湖南大学读小学二年级的阿晓则觉得,借助“格仔屋”寄售,有人烧钱购买自己拍摄的照片,就是对自己艺术价值的一定,这不止是资金上的收益所能衡量的。阿晓之前花100元在“格仔屋”租了个“格子”,目前以每张3元的价格供应自己拍摄的风景照,天天能卖出10至20张。
  也有一些头脑活泛的企业发现了“格仔屋”的优势。在长沙下河街市场做桃木饰品买卖的肖杰,就把自己工厂加工的饰品拿到“格仔屋”卖。什么产品定价高了,什么偏低,肖杰都可以通过“格仔屋”准时获得信息。虽然每周只卖得七八百元的商品,但“格仔屋”俨然成了他的新品试销区。
  新模式面临新困局
  尽管“格仔屋”使得不少人寄予了梦想,但这种新型销售模式在现实日常,也面临一些新的困局。
  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龚艳萍觉得,“格仔屋”既是一种新的盈利模式,又是一种新的零售业态,有存活空间。但这种盈利模式本身存在肯定的局限性:既不可以卖销售量大的大众消费品,又不可以卖价格高的高端珍藏品,非常难形成大规模连锁进步。
  记者获悉,在一些城市,伴随“格仔屋”店铺增多,一些“格仔屋”面临产品同质化、缺少竞争优势等困局,有些甚至刚刚开始营业几个月就已经宣告停业。龚艳萍觉得,“格仔屋”等于一个小型商场,因为投资主体太多,个人偏好、货源和产品档次等都不相同。因此,品牌、市场定位等都是其以后进步需要关注的问题。
  另外,这种新型销售模式在法律上也面临一些尴尬。尽管现在不少经营“格仔屋”的“屋主”和“格主”之间都签订了合同,除明确租金、寄售等事情外,还明确了双方对产品水平的责任;但假如产品一旦出现水平问题,只可以靠“格仔屋”内部协调和“格主”的诚信。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说,这种新型销售模式最大的风险,可能在于“格主”承担责任风险能力的大小。为降低经营风险,李春光建议,“屋主”最好在出租前,对“格主”进行选择,并以有关规范保障诚信经营,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来源《经济参考报》